什么是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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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政治是一种源于西方,与专制相对的政治体系,其理念简单地说就是“人民作主”。更详细一点说,就是:人民有权参与国家政治,国家权力的来源即全体人民,人民并不是被国家统治的对象,而是统治国家的主人。基于这个政治体系而形成的政治制度被称为民主政治。美国总统林肯曾在一演讲中提出民主政治的精髓是“民有、民治、民享”(of the people, by the people, and for the people),换言之,国家是属于人民的,为人民所拥有、治理,为人民而存在,这个定义至今仍然受到世界上许多人的肯定。

但是由于意识形态上的分歧,不同类型的国家对“民主”的定义有不同的看法。比如一些社会主义国家认为,民主是一个具有阶级属性的概念,所以不存在全民的民主;由于国家的政权掌握在统治阶级的手中,所以民主只不过是在这个国家中的统治阶级内部成员在平等的原则下少数服从多数的一种政治管理方式;而大多数资本主义国家则认为,民主应该是全民的民主,他是基本人权之一,根据天赋人权的理论,他是上帝,是造物主赋予每一个人与生俱来的权利,而不能因为他们的意识形态或者政治信仰的不同而予以剥夺。

对民主主义的一个批评是,把民主的程序当成了最高原则,用多数表决的程序代替了全体个人的意志,多数人的意志甚至可以超越少数人的生命权利,可以成为屠杀少数人的借口,这被认为是民主暴政(或称多数暴政)的根本原因。

为了防止民主暴政,现在一般认为,社会不仅需要民主,还需要自由与人权来保护少数人。 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美国总统罗斯福提出了著名的“四大自由”:

  • 表达自由
  • 信仰自由
  • 免于匮乏的自由
  • 免于恐惧的自由

联合国的世界人权宣言重申了这四大自由的精神。

参见自由主义、人权

目录

民主的历史

民主制度是一个拥有悠长历史的制度。它的历史可以追述到公元前五世纪的古希腊。

古希腊

最有代表性的古代民主制度是希腊的民主制度。这是一种直接民主制度。古代希腊的民主制度,和现代民主制度,存在着很大的差异。民主(:en:Democracy)一词源于古典希腊语“δημοκρατ??α” (demokratia;δημο?? demos;人民;κρατειν kratein 统治;加上后缀-??α -ia),意为“统治归于人民”。其中雅典发展出了奴隶制度下高度发达的民主文化——每一位雅典公民都能够充分的行使自己的权利,政府还在关键性通票中采用给与参与者一天口粮的方式鼓励公民参与。诸如陶片放逐制均可算是这一民主文化的体现。不过,这种古代的民主是建立在本国公民之上的——换言之就是雅典的奴隶和最底层的社会成员还享受不到或者难以享受到这种民主的好处(雅典公民仅包括定居于城内的成年男性)。据现代学者估计,大约只有16%的古希腊公民拥有民主的权利。

古中国

西方民主的观念是在19世纪末才传入中国。早在这之前,古中国即有孟子等提出“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概念,儒家则主张“为政以德”、“爱民如子”、“行仁政”等等之「民本」思想,但是这些政治理念基本上仍然是把人民作为被统治的对象,充其量不过是本来一切以君主本位作为出发点的政治理念,增加了人民的需求此一思考面向,但人民仍非统治权的主体,故在前述民主的定义下,中国先圣先贤们的政治主张并不被认可能与所谓的民主概念相提并论。 但在17世纪的明朝末年,随着资本主义萌芽的出现和发展,新的民间思想家,如顾炎武、王夫之等亦产生了原君原臣的民主思想。

近代现代中国

近代中国的民主思想开始于19世纪1860年代|60年代以后,当时的部分学者如严复认为西方的民主制度是拯救中国的有效途径,大量翻译来自西方的著作,并广泛的宣传。一般认为,中共执政后,中国大陆并没有实行完全的民主制度。而且,现在中国大陆所谓的民主并不被世界认同。目前看来中共的民主进程仍然很缓慢,不时出现的一些事件使人觉得中国的民主似乎有倒退的征兆。

欧洲启蒙时代

欧洲的启蒙时代是现代民主概念的发轫期,这个时期学者卢梭提出社会契约论,直到现在都还被认为是民主的基础理论之一。在法国大革命时期,民主学者伏尔泰,孟德斯鸠和卢梭等人对民主进行了详尽的阐述,现在社会很多民主形式都是源自这一时期的经典理论。其中三权分立可算是西方民主制度的代表。

何者,并且透过法律确保政府执行人民已表达的意愿。换言之,这个概念强调由“人民自己”来治理国家,而非靠某个特定政党或是特定阶级。

  • 多数统治:民主既指全民共同统治,然而纵经商议仍常不能达成共识,因此在需要作出权威性决定时,须依据多数人民的意见。此概念是透过前述几个概念演绎而来,即多数应占有较高的决策地位,但这概念仅适用于全民不能达成共识、争议性较大之时,而非指多数即可享有优势地位、任意而行。

民主的形式

参见:公民投票、议会、国会

直接民主

直接民主是由人民直接决定并且执行国家的政策,在古代寡民、公共事务简单,较易实施直接民主,现今社会分工细密且公共事务的复杂性甚高,直接民主几无可能实现。

然而,如能适量在实行间接民主的同时,就某些争议性较高的、重大的公共政策决定,交由全体国民表决,诉诸直接民意,则可弥补代议制度的缺失,然而如此偶一为之的直接民主必须有相当的配套措施,透过相当的辩论与宣传、说服,以使民众充分得知决策所应考虑的事项,并且有赖公民的积极参与。以直接民主处理地方上重大决策的国家有瑞士各邦及美国部分州。

间接民主

间接民主是现代民主国家实施民主的方式,即:人民不自己直接参与公共政策的制定,而是透过选举,选出代议士及行政官员、甚至司法官为其处理公共政策。

间接民主又可依照代议士是否受选民意见之拘束而有委任代表及法定代表两种,前者系指代议士所为表决或投票均应依照其选区选民之拘束,故代议士代表者为地区利益;后者系指代议士所为表决或投票均依其自己之意志,行使宪法所赋之职权,故并非仅该选区所委托之人。


民主的呈现

  • 平等参政权:是确保国民作为国家真正主人,而非仅仅为名义上主权者的机制,此乃因为藉由严格的法律体系保障平等参政权,国民才能直接参与、影响并且决定国家的政策。保障平等参政权应包括:
    • 选举权的保障
      • 普选权全体公民无论其种族, 性别都拥有选举的权利。
    • 被选举权的保障
    • 杜绝绝对权利的保障
      • 政党制度的保障
      • 表现自由的保障
  • 司法独立
  • 立法独立
  • 行政独立
  • 三权制衡
  • 言论和集会自由


其它

民主和共和通常被一起使用,但二者实际上是有区别的。共和指的是国家主权的从属,民主则对应于国家权力的施行。

摘自Wikipedia


民主小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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