蒯大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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蒯大富(1945年-)江苏海滨人。1967级清华大学化学系学生。
1966年6月由于率先提出“炮轰”压制文革的工作组,并要求夺权,曾被打成右派学生。因绝食以示抗议,被开除团籍并关押18天。毛泽东否定工作组后,获得“解放”,成了著名左派;康生指示从清华大学接他参加北京市委在人民大会堂召开的“文革积极分子”大会。参与创建清华井冈山兵团并成为负责人(人称“蒯司令”)。有《蒯大富人生权术36则》传世(载《天涯》1998年第一期)。
同年底在张春桥授意下率先提出“打倒刘少奇”的口号。1967年受中央文革指派参与上海“一月夺权”。3月率先批判“二月逆流”。4月导演了将王光美揪回清华批斗的事件。7月组织北京各校红卫兵包围中南海,成立“揪刘火线”;武汉“七二○”事件后在王力授意下喊出“打倒徐向前”,并主持召开各地红卫兵参加的“目前形势分析会”,提出“揪军内一小撮”口号。1968年夏指挥清华大学两派武斗,致使18人死亡,1100多人受伤,30多人终生残疾,直接经济损失折合人民币逾1000万元;并在工宣队进驻时发生开枪死人事件,受到毛泽东斥责。曾任“首都大专院校红代会”核心组副组长,北京市革命委员会常委。
1968年12月被分配到宁夏青铜峡铝厂(三○四厂)任技术员。1970年以清查“五一六”名义被送到清华大学接受审查,后送到北京东方红炼油厂监督劳动。1978年4月19日以“反革命罪”被北京市公安局逮捕。1983年3月10日,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杀人罪和诬告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7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先后被关押在北京和青海。
1987年刑满出狱回宁夏原单位工作。1992年偕妻子到山东省蓬莱市登州镇司家庄振兴实业总公司,任工程师。1993年春曾受北京一家街道企业之聘到首都任职,但很快惊动了刘少奇遗孀王光美等中共高层领导,被迫离开北京到江苏常州,后又到深圳受聘于民办及中外合资的一家网络公司。再不敢以本名示人,亦对接受媒体采访充满疑虑。表示承认自己文革中的过错,但不接受判决书对其怀有“推翻人民民主专政的反革命动机”的指控。
出自维库
